根据省厅环保部门的通知精神和县环保部门工作要求:在《湖南省永州市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所属机构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名列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67条的要求,应完成每年至少一次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并将监测成果提交到当地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公示,蓝山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现将报告编号为R22010701LSH(2-1)提供到相关部门用于调查和备案。
特此说明。
附件:R22010701LSH(2-1)蓝山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地下水、土壤)检测报告
蓝山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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